取消臨時道路占用費、縮短施工手續審批時間、加快工程進度……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了《關于“放管服”改革中涉及開挖市政道路相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要求,減輕供熱、供氣等企業負擔,壓縮破路施工手續辦理時限,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明確,按照2017年7月1日公布實施的《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豫財綜〔2017〕54號)要求,取消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工本費、公路設施損壞賠償費、公共圖書館服務收費、市政設施損壞補償費),將臨時道路占用費、綠地占用費納入市政設施損壞補償費范圍,取消臨時道路占用費。
《通知》要求,各市縣結合本地情況,壓縮臨時占用掘動城市道路審批流程,在前置手續完成的情況下,從審批受理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同時,加快工程進度,各市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要加強供熱、供氣等各類管線工程施工的監管,建立完備的城建檔案,對存在超期施工占壓道路行為的,應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