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記者從省交通運輸廳獲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通知,自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費紙質發票將不能再抵稅,僅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據悉,2018年1月1日,全國高速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統一開具平臺正式上線。之后,交通運輸部實行增值稅發票紙質票據和電子發票雙軌運行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政策將于今年6月30日結束。
從7月1日起,車主需要使用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適用稅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才能抵扣進項稅額。這也意味著,如果需要通行費抵扣稅款,車主需要盡快辦理ETC卡或用戶卡,通過網絡平臺獲取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進行抵扣。
怎樣才能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呢?
省交通運輸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納稅人可以通過下載“票根”APP或登錄票根網(www.txffp.com),并將ETC卡或用戶卡綁定在票根發票平臺上,就可以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
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后,可以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查驗,查驗時效為最近1年內的增值稅發票,詳情可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或河南交通運輸服務熱線12328、9618968咨詢。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相關規定,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和基本用途與紙質發票相同,且無需打印就可正常報銷。而業內人士也分析,此舉將使高速公路不停車收費系統及ETC電子標簽業務得到進一步推廣和普及。(記者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