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在世界環境日到來前夕,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法院2017年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和環境資源保護十大典型案例:1506人因破壞環境付出刑罰代價,多個公益訴訟案件開創全國首例。
去年,全省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3974件,判處犯罪分子1506人。在審判中,我省法院注重貫徹修復性司法理念,對于破壞環境者,并不是一判了之,還要讓其盡可能把受損的地方恢復原狀。如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李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李某不僅被判了刑、罰了款,還得支付21萬多元用于被破壞農用地的修復。然而,修復也不是萬能的,有時候環境受損是不可逆的。因此,我省法院強化預防為主的審判理念,通過環保禁止令及時對破壞環境的行為“說不”。去年以來,鄭州市兩級法院共發出禁止令65份,強制小散亂污企業停止排放污染物,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環境是大家的,為切實維護環境公共利益,全省法院大力支持環境公益訴訟,并創下多個全國首例。2017年,全省共受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7件,審結8件。其中,省高院審理了全國首例跨省運輸固體工業廢物污染環境案;鄭州市中院審理的全國首例古棗樹保護案,首次將自然遺跡納入公益訴訟保護范圍;濮陽市中院審理了全國首個跨省違法運輸、傾倒工業廢酸污染環境案;洛陽市老城區法院審理了全國非試點地區檢察機關提起的首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
據介紹,目前全省有10個中級人民法院和24個基層人民法院設立了獨立機構編制的環境資源審判庭。(記者 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