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向社會公布河南聯合懲戒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北京市豐臺區法院和新密市法院合作,將1.58萬噸小麥成功執行到位,被最高人民法院稱為執行工作的標桿案例。
2017年11月,新密市法院收到北京市豐臺區法院的協助執行請求:查封新密0103國家糧食儲備庫的1.58萬噸小麥,交付給買受方。此案不僅標的具有易變質的特殊性,而且數量巨大,操作起來難度大,還牽涉到當地的社會穩定。因此,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關注。
我省各級黨委和法院高度重視本案,省高院要求新密市法院牢固樹立全國法院執行工作“一盤棋”思想,如期完成協助任務。在公安、消防、電力、醫療等相關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兩地法院經過近兩個月的努力,于2017年12月23日將1.58萬噸小麥全部出庫完畢,交付給了買受方。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見證了本案的執行過程后紛紛感嘆,有了黨委、政府的堅強支持和社會各界的參與,執行難終會變得不再難。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負責人表示,這起小麥交付案的成功執行,為人民法院跨省、跨區域執行開創了典范,為執行工作樹立了標桿,為執行改革、執行模式創新提供了經驗,值得全國法院學習借鑒。(記者 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