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記者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按照教育部要求,河南在全省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根據工作方案,將建立健全省、市、縣、學校四級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工作方案明確了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的“六個落實”工作內容,即:落實工作機構,做到責任到位;落實部門分工,做到齊抓共管;落實日常管理,做到制度健全;落實預防措施,做到防患未然;落實處置程序,做到規范有度;落實長效機制,做到專業有效。
方案指出,省教育廳專門成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廳長擔任,負責河南省教育系統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方案制定、對口管理等。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高級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及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等組織的責任,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
方案要求,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細化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復查程序。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地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為落實長效機制,方案提出,在教育行政干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范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等。
針對“六個落實”工作內容,方案要求,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教育部門的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縣級教育部門的工作要在7月底前完成,學校的工作要在8月底前完成。省教育廳將于9月份對全省學生欺凌防治情況進行督導。各省轄市教育部門要對區域和學校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對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