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河南省環境保護廳下發了《關于加強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抓好涉危險廢物單位的排查整改,加強行業企業日常環境監管,加大對非法處置等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防止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非法處置引發環境污染事件。
《通知》指出,通過對前期各地排查上報的涉危險廢物企業情況和強化督查組督查情況分析發現,一些地市排查不徹底、以舊臺賬應付排查工作,未嚴格按照要求對轄區內企業全面排查梳理,完善更新涉危險廢物企業管理臺賬。各地要抓好涉危險廢物單位的排查整改,對排查及督查中發現的危險廢物貯存設施不符合要求、貯存間管理不規范、有企業涉嫌非法轉移處理處置危險廢物、廢舊鉛酸蓄電池監管體系不完善、汽車修理廠危險廢物監管不到位、部分涉危險廢物單位未納入河南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等6個方面的突出問題,逐項對照,逐企業核查,逐問題整改。
《通知》要求,加強對涉危險廢物行業企業日常環境監管。各地環保部門要認真履行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責任,結合當前全省正在開展的固體廢物堆存場所環境風險排查和涉危險廢物行業企業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根據排查結果,建立危險廢物企業管理臺賬,建立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監管體系,嚴格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有效防范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對在危險廢物管理工作中消極應付、對存在問題漠然置之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予以責任追究。
《通知》還明確要求,各地環保部門要加大對固體廢物、危險廢物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廢物非法傾倒、處置行為施行“零容忍”,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特別是對環保督察要求整改的企業,要確保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不留環境隱患。對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重大環境影響的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兩高”司法解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