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督促公務人員履行法律義務,濟源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等五部門今年4月份發布了《關于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5月23日,第一份聯合懲戒通知送達失信人員曹某所在的一所中學。
這份聯合懲戒通知明確要求,該單位必須敦促曹某在3日內到市法院報告財產,確保其在兩個月內履行法律義務。否則,紀檢部門將約談曹某所屬單位負責人。該學校負責人表示,將通過多種措施敦促曹某盡快履行法律義務。
據濟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濟源兩級法院涉及上述主體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已達700余件。如何使這些案件能夠順利高效執結?按照實施意見,市紀委、市監察委、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與市中級法院等五部門將發出敦促被執行人限期履行法律義務的聯合懲戒通知。對特殊主體是公務人員的,聯合懲戒通知除直接送給本人一份外,還要再送給其單位一把手一份。對逾期不報告、不履行的單位,紀檢部門將對所在單位一把手進行約談。
據了解,濟源市目前在15家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的300多名失信公務人員將全部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記者 張海濤 成利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