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記者從鄭州市獲悉,鄭州市委、市政府日前正式向全市下發《關于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專項活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回頭看”專項活動,重點整治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公款吃喝、違規收送紅包禮金等四個方面的問題。
在打擊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方面,《工作方案》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嚴查以“只加桌子不加人”或臨時隔斷應付檢查等方式弄虛作假;嚴禁違規租用,不得未經批準租用、借用辦公用房,不得以變相補償方式租用由企事業等單位提供的辦公用房,不得未經批準配備兩處以上辦公用房;嚴禁違規占用,領導干部、工作人員調離或者退休時,所在單位應當在辦理調離或退休手續后1個月內收回其辦公用房;不得豪華裝修辦公用房,不得使用公款購買花卉綠植等裝點辦公室,不得在辦公室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在打擊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方面,《工作方案》強調,不得將執法執勤、機要通信等公務用車挪用或者固定給個人使用,嚴禁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
《工作方案》還進一步明確,不得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借機大吃大喝,不得在單位食堂相互吃請,不得將接待費“化整為零”、長期掛賬,不得弄虛作假以會議費、培訓費等名義進行公款吃喝。嚴禁同城公務宴請,同一城市、同一城鎮范圍內的公務活動,不得安排宴請、住宿等公務接待,確需安排工作餐的,一律在單位食堂按用餐標準安排。
在打擊違規收送紅包禮金方面,《工作方案》強調,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不得違規收受紅包禮金,不得縱容、默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違規收受紅包禮金。嚴禁違規送禮,不得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紅包禮金。
《工作方案》明確,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紀檢監察機關出具的黨風廉政意見實行“一票否決”。對“回頭看”專項活動開展后查處的違規違紀問題,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又要追究黨委(黨組)主體責任和紀委(紀檢組)監督責任。同時堅持通報曝光,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不論職務高低,一律在新聞媒體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記者 楊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