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省政府安委會印發《河南省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從即日起至12月底通過開展專項治理,確保我省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發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的總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城市軌道交通等建設項目的專項整治工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公路、水路等道路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的專項整治工作,省水利廳負責水庫、水利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的專項整治工作,武漢鐵路監管局負責鐵路建設施工項目的專項整治工作,河南能源監管辦負責電力行業建設施工項目的專項整治工作,省通信管理局負責通信行業建設施工項目的專項整治工作,民航河南安監局負責民航建設施工項目的專項整治工作。此外,各省轄市、直管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轄區、本行業領域內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各有關中央駐豫及省屬企業負責本企業內部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工作。
省政府安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各地將按照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實施辦法的要求,對在專項治理行動中發現工程項目存有重大事故隱患,不及時整改,仍組織從業人員冒險作業的;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或1年內累計發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員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等失信行為的,嚴格按規定將負有責任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和有關人員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實施有效懲戒。(記者 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