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鄭州市青年人才公寓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正式公布,以緩解在鄭就業青年人才住房困難問題,發揮青年人才公寓在引才聚才中的作用。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說,鄭州市首批青年人才公寓共計劃建設(含購買)25000套,分兩期進行,2018年年底前全部開工建設。一期工程建設5000套,均由市本級承建;二期共2萬套,市本級承建5000套,市內五區各承建不少于1500套,四個開發區各承建不少于2000套。市內五區及四個開發區青年人才公寓建設可采取區本級投資統建或購買(現房或在建房)的方式。他介紹,采取統建模式的,需在戶型、裝修標準、容積率、綠化、交通、配套等方面參照市級青年人才公寓建設標準。采取購買模式的,除參照市級青年人才公寓相關建設標準外,原則上還需滿足集中購買單區規模不低于500套的要求。
鄭州市要求,購買現房的,應于6月底前完成項目談判及草簽協議,9月底前完成購買合同簽訂工作;購買在建房的,除滿足購買現房的時限要求外,尚需在年底前完成土方、支護、樁基、基礎底板砼澆筑。
該負責人介紹說,青年人才公寓以高層為主,容積率控制在3.0左右,戶型以60、90、120平方米為主,成品交房,簡裝入住。(記者 徐建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