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記者從洛陽市河長制辦公室獲悉,在全面建立河長制,構建市、縣、鄉、村四級河長體系的基礎上,洛陽市近日出臺河長巡查制度,明確了四級河長巡查內容、巡查形式、巡查頻次等,并將從社會招聘“民間河長”,加大河長巡查力度。
《洛陽市河長巡查制度》明確規定,市、縣、鄉、村級河長要重點對十個方面的內容展開巡查,如河湖渠面貌與保潔、河湖渠水域狀態、河道采砂、河湖渠取排水、河湖渠水域岸線管理及河湖渠設施管理等。同時,定期通報各級河長巡查情況,并作為考核河長工作的一個重要指標。
按照規定,各級河長要積極主動地安排巡查活動,市級河長每季度不少于1次,縣級河長每月不少于1次,鄉級河長每半月不少于1次,村級河長每周不少于1次。
洛陽市還出臺《洛陽市河長制民間河長工作實施辦法》,將面向社會聘任一批愛水、護水的民間河長,與四級河長一同維護洛陽水生態環境。
據了解,凡年齡18至65周歲,熱心環保公益事業,富有志愿服務精神,并在河湖渠周邊生活或工作,具備一定的文字撰寫、編輯能力及良好溝通能力的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報名應聘“民間河長”?!懊耖g河長”主要監督“二潔六無”情況,即河湖渠岸整潔,達到無垃圾、無違法建筑、無污水直排;河湖水面整潔,達到無雜草、無漂浮物、無淤塞。(記者 田宜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