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該廳發布《河南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新目錄”)。在保持政策延續性和穩定性的同時,對前一期的目錄及限額標準作了適當調整。
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目錄通過調整品目范圍、提高采購限額標準等給予采購方更多權限。
調范圍——擴大了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目錄,減少了部門集中采購項目目錄。新增了信息安全設備、文印設備、云計算服務等8個品目;同時,相應縮減調整了部門集中采購項目中的9個品目。此外,為激發創新活力,集中采購目錄明確不適用于省屬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儀器設備采購。
提標準——提高了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省財政廳按級次提高了貨物和服務公開招標的數額標準:省級由2016年的12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市級提高到150萬元、縣級提高到100萬元。根據不同級次政府采購實際情況,提高了全省采購限額標準,分別為省級50萬元、市級20萬元、縣級10萬元。
新目錄首次明確了工程招標的數額標準。根據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工程進行招標投標適用于招標投標法,因此,工程招標數額標準執行建設工程項目的規定標準。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的規定,明確了工程招標的數額標準。同時明確,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工程應當納入預算管理,依法進行政府采購實施計劃和合同備案。(記者 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