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南樂縣向“白色污染”宣戰。4月4日,該縣出臺“禁塑令”,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違者將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這也是我省開出的首個“禁塑令”。
根據南樂縣《關于治理白色污染推廣使用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實施意見(試行)》,所禁之“塑”是指用石油基原料生產的、在自然環境下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主要包括塑料薄膜、塑料袋、塑料餐具等。
數據顯示,我國規模以上超市每年塑料袋的使用量超過100萬噸,地膜使用量約為160萬噸,水稻育秧盤使用量約為60萬噸。為減少塑料袋的使用,我國從2008年起實施“限塑”,部分省市也嘗試“禁塑”,但隨著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發展,塑料袋使用量反而激增。
在這個大背景下,南樂“禁塑”底氣何來?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的理念,國家政策也明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禁塑’?!蹦蠘房h委書記孫棟說,南樂是國家級生物基材料產業基地,有能力也有必要在推廣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方面做出表率。
“南樂的生物基材料產品,完全可以實現對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替代。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在堆肥的條件下,可在6個月之內100%降解成二氧化碳和水等自然界常見形態的化合物?!比珖锘牧霞敖到庵破窐藴驶夹g委員會委員阮劉文說。
為了給相關企業和群眾留出一定的緩沖期、適應期,南樂“禁塑”將分步實施:對于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即日起縣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始使用;6月1日起,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外賣、快遞、飯店等零售和服務場所開始提供使用;10月1日起,農業生產領域開始使用,政府亦將實行資金補貼。(記者 王映 通訊員 張曉靜 蔣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