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命:
王新民同志為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
2.決定任命:
朱煥然同志為河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
何雄同志為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馬剛同志為河南省科學技術廳廳長;
賈瑞琴同志為河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
舒慶同志為河南省公安廳廳長;
鮑常勇同志為河南省民政廳廳長;
申黎明同志為河南省司法廳廳長;
王東偉同志為河南省財政廳廳長;
劉世偉同志為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
王仲田同志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廳長;
吳浩同志為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
宋虎振同志為河南省農業廳廳長;
劉金山同志為河南省林業廳廳長;
張延明同志為河南省商務廳廳長;
宋麗萍同志為河南省文化廳廳長;
闞全程同志為河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
汪中山同志為河南省審計廳廳長;
付靜同志為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
3.免去:
張學勤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劉建國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朱亞濱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