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記者了解到,省紀委向全省各級黨員干部發出通知,要求清明節期間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抵制不良風氣,嚴禁使用公車或公款進行私人祭掃、游玩、探親訪友等活動。
清明節是中國重要的傳統節日,也是重要的祭祀節日之一。2018年“清明”將至,按照中央紀委“緊盯重要節點,精準查糾‘四風’”的要求,為倡樹文明節儉的祭祀新風,嚴防不正之風反彈回潮,省紀委將在全省部署開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確保清明節期間風清氣正。
省紀委要求,清明節期間,各級黨員干部要堅決做到“八個嚴禁”:嚴禁利用工作時間進行祭掃;嚴禁使用公車或公款進行私人祭掃、游玩、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親訪友、參觀旅行期間接受基層單位安排的宴請、住宿等;嚴禁以祭祀名義大操大辦、借機斂財;嚴禁借祭祀之機用公款互相宴請或組織隱秘聚會;嚴禁違規參加或組織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嚴禁用公款為回鄉探親、祭祀的黨員干部提供旅游、餐飲住宿等接待;嚴禁參與各種迷信活動。
節日期間,省紀委將采取大數據分析、交叉互查、實地暗訪等方式,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積極行動起來,緊盯重點問題,嚴格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頂風違紀行為露頭就打,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記者 盧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