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無障礙環境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所有公共停車場都須設無障礙停車位,且新建設道路、建筑應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
辦法規定,城鎮新建、改建、擴建道路、廣場、綠地、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設施、居住建筑、居住區,應當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同時,無障礙設施工程應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投入使用,新建的無障礙設施應與周邊的無障礙設施相銜接。設計單位進行建設工程設計時,對應當設計無障礙設施而未設計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不予通過審查。
方案同時明確,對城鎮已建成的不符合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制定無障礙設施改造計劃并組織實施。
辦法對建設無障礙實施要求做到安全適用、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業區和大型居住區的人行天橋和人行地下通道,應按照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準配備無障礙設施。盲道鋪設應當連續,并避開樹木、電線桿、拉線、垃圾箱等障礙物。公共建筑內設有電梯時,應至少設置一部無障礙電梯;公共建筑內的服務窗口、售票窗口等應同時設置低位服務設施;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業區和大型居住區的人行道信號燈應設置聲響提示裝置。
另外,城市大中型公共場所的公共停車場應在方便殘疾人通行的位置,設置并標明無障礙停車位:停車位數量大于500個的特大型停車場,無障礙停車位數量不得少于總車位的1%;停車位數量為301—500個的大型停車場,無障礙停車位數量不得少于4個;停車位數量為51—300個的中型停車場,無障礙停車位數量不得少于2個。對于占用無障礙停車位,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處罰。
公共汽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等公共交通工具,應逐步配備電子顯示字幕、語音報站裝置、輪椅固定裝置等無障礙設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重要政府信息和與殘疾人相關信息,應當創造條件為殘疾人提供語音、文字提示、手語等無障礙信息交流服務。
同時,國家和本省舉辦的升學考試、職業資格考試和任職考試,有視力殘疾人參加的,應當為視力殘疾人提供盲文試卷、電子試卷,或者由工作人員為視力殘疾人提供單獨考試場所、朗讀試卷內容等協助。
省和省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電視臺應創造條件,在播出電視節目時配備字幕,每周播放至少一次配播手語的新聞節目。省和省轄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開設視力殘疾人閱覽室,提供盲文讀物、有聲讀物。
對于無障礙設施的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對無障礙設施未進行保護或及時維修,導致無法正常使用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維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無障礙設施的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記者 侯夢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