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
新華社北京3月13日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民族委員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監察和司法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華僑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社會建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