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部分保險公司缺乏有效的治理結構,采取激進經營、激進投資的策略,導致出現業務快進快出、風險敞口過大以及流動性問題,讓資產負債管理相關制度推出進一步加速。3月1日,保監會對外發布《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規則(1-5號)》(以下簡稱《規則》),明確引入打分制,對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進行頂層設計?!兑巹t》于3月1日起開始試行。
試行打分制
據了解,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總體框架是一個辦法和五項監管規則,一個辦法即《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五項監管規則主要包括財產險公司和人身險公司的能力評估規則與量化評估規則,以及資產負債管理報告規則。
從四項百分制的評估系統來看,財產險和人身險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相同,基礎與環境所占權重為20%,控制與流程所占權重為40%,模型與工具所占權重為20%,績效考核所占權重為10%,資產負債管理報告所占權重為10%。提升能力評估標準作為加分項,總分為10分?;A能力評估結果與提升能力評估結果之和為最終評估結果,總分不超過100分。
同時,資產負債管理量化評估系統卻略有不同。其中,財產險基本信息不計分,期限結構匹配評分所占權重為20%,成本收益匹配評分所占權重為40%,現金流匹配評分所占權重為40%。相比之下,人身險期限結構匹配評分和現金流匹配評分所占權重均為30%。
對于產壽險不同的評估方法,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資金監管處副處長杜林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從產壽險公司側重點來說,確實是針對產壽險公司不同的經營模式,需要有設計不同的指標來衡量。比方說,對于產險公司的期限結構創新設計了一個指標叫沉淀資金匹配,先測量一個對于產險公司有多少資金最終沉淀到公司里面的指標,這部分沉淀資金是能夠用來進行長期投資的。另一方面測定公司長期資產的一個口徑,看沉淀資金的權重和長期投資的權重是不是能夠匹配得上。對于壽險公司,側重于理論也就是久期模型,包括規模調整后的修正久期缺口以及資產調整后的期限缺口,用這兩個指標衡量‘長錢短配’和‘短錢長配’的問題,所以說產壽險有各自不同的側重點?!?/p>
值得關注的是,在此次發布的《規則》試行后,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應按照《規則》相關要求,由董事長或總經理擔任第一責任人編制資產負債管理報告,于每季度結束后30日內向保監會報送季度報告,自2019起,每年5月31日前向保監會報送年度報告。
給償付能力監管“打補丁”
眾所周知,償付能力是衡量一個保險公司經營狀況的重要指標,而與償付能力息息相關的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的出臺,也是對償付能力監管的有力補充,成為完善監管體系的一部分。
據了解,整套制度從定性和定量兩個方面,綜合評估各公司資產負債管理的能力和匹配狀況,依據結果實施分類監管,構建業務監管、資金運用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協調聯動的長效機制。有業內人士表示,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規則是繼償二代之后保監會制定的又一重要監管工具,也是支持提高償付能力監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引導保險資金穩健審慎配置,有利于推動行業回歸本源,充分發揮長期穩健風險管理和保障功能,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事實上,保監會在進行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建設過程中,也做了相應的行業測試。杜林表示:“現在的結果也是依據于2017年行業測試數據的結果。從結果來看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大型保險公司因為歷史比較悠久,人員配備、系統建設相對比較完備,但是中小保險公司在這方面的能力還有一定差距,集中表現在模型工具和內部流程方面需要進一步完善。
保監會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副主任賈飆指出,目前金融市場的現實條件和金融機構屬性,決定了我國金融機構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錯配情況,管好資產負債匹配是一個非常具體而現實的工作?!皬哪壳氨kU業情況看,保險業由于70%的資金是長期限的壽險資金,因此總體上存在的是一種‘長錢短配’的現象。由于過去幾年保險市場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不規范問題,使得部分或者說少數的保險公司也同時存在著這種‘短錢長配’的問題,而‘短錢長配’又往往會帶來較為嚴重的流動性風險隱患,也是我們目前關注的重點?!辟Z飆表示。
差異化監管呼之欲出
在《規則》發布之后,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盡快出臺《辦法》。目前,《辦法》已于2017年12月15日公布并開始征求意見。也正是在《規則》的評分制度之上,保監會將對保險公司進行評級,并進行差別化監管。
在監管制度正式運行后,保監會將根據管理能力和匹配狀況將保險公司劃分為A、B、C、D四大類,對于能力高、匹配好的A類公司,適當給予支持性的監管政策,對于能力較低或匹配較差的C類、D類公司,實施針對性的監管措施,防范資產負債錯配風險。
令業內關注的是,在資產負債管理監管五項規則發布之后,保監會表態將不對各保險公司的評級結果采取監管措施。杜林表示:“試運行期間不采取監管措施不代表我們不進行監測,我們會逐步完善系統,加強研究分析和風險監測。而試運行結束之后,我們將會針對能力相對較差或者匹配風險比較大的公司采取監管措施,對于C類公司初步考慮有下發風險提示函、下發監管函、進行專項的壓力測試,以及現場檢查等常規的行政監管措施,對于D類公司,即錯配比較嚴重的公司,采取包括限制投資比例、限制資金運用的渠道和范圍,再就是從負債端的業務范圍、償付能力等方面也會進行相應的規范?!?/p>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兼博士生導師朱俊生分析稱:“資產負債管理的目的,就是為了使保險公司實現資產端和負債端的動態平衡,從而可以實現兩者在收益、風險和久期相匹配。差別化監管的實行,一方面可以激勵資產負債管理比較好的公司,另一方面對于管理不太好的公司可以督促其加強資產負債管理,從而更好地引導行業穩定發展?!?/p>
北京商報記者 許晨輝 張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