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制定指引規范“四板”市場
要求報送運營機構和重大事件
■本報記者 左永剛
3月2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證監會近日發布《區域性股權市場信息報送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吨敢芬髤^域性股權市場(俗稱“四板”市場)日常備案、定期報送、重大事件報告的內容,并要求一次性報送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
在此之前,2017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規范發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的通知》,明確區域性股權市場由所在地省級政府按規定實施監管,并承擔相應風險處置責任。證監會要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加強對省級政府開展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
2017年5月份證監會發布了《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并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對市場規范運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場風險進行預警提示和處置督導。
區域性股權市場是主要服務于所在省級行政區域內中小微企業的私募股權市場,是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臺。此次證監會發布《指引》,主要內容包括明確采取分類報送的方式,規定了日常備案、定期報送、重大事件報告的內容,并要求一次性報送區域性股權市場運營機構、辦理登記結算業務機構、中介機構基本信息以及運營機構業務操作細則、自律管理規則等。
《指引》明確證監會派出機構將運營機構信息報送情況納入對區域性股權市場的監測評估范圍。同時明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督促運營機構報送信息,查看并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證監會派出機構發現問題的應提示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督促運營機構處理,并予以指導、協調和監督。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規范區域性股權市場信息報送是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監管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重要的監管工具箱。在《指引》施行前,證監會將抓緊落實區域性股權市場信息報送系統的開發、測試工作,做好相關業務培訓,并適時啟動區域性股權市場信息的試報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