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開封市消費者協會在省消費者協會和開封市工商局的正確領導下,全體工作人員始終把消費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辛勤努力,扎實工作,在維護民生和諧、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2018年元月9日,開封市消費者協會接到本市消費者王先生一起因購買汽車交付訂金不退的消費糾紛,消費者王先生稱其2017年7月通過我市某汽車貿易公司銷售顧問處得知,其公司奧迪汽車在作活動,稱如購買交付訂金可享受優惠價格。后王先生與家人商量后由于家庭原因不想購買,想找銷售顧問退還訂金時,商家以種種理由不予退還。王先生非常生氣,遂投訴至市消費者協會。市消協秘書長吳烈良接到該投訴后,先是登記備案,后立刻聯系商家對該投訴的真實情況進行了解,證明消費者所述事實無誤。吳秘書長告知商家“訂金”具有預付款性質,非定金所具有的擔保性質,商家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不退還,理應全額退給消費者。汽車銷售商在吳秘書長有理有據的耐心解說下,最終答應把消費者交付的3000元訂金全額退還消費者。該起投訴得到圓滿解決。元月22日上午,消費者王先生將一面上寫“維權利民高效熱忱服務感人”的大紅錦旗送到開封市消費者協會,表達了自己對開封市消費者協會始終堅持消費者利益至上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