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重點,強化責任。充分認識加強“春節”期間市場監管工作的重要性,以食品、煙酒、服裝、家電等“兩節’’期間人民群眾消費熱點商品為重點商品,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農村大集、廟會攤點為重點區域,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銷售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二是加強監管力度。利用“春節”期間農民工、大學生返鄉時機,強化輿論宣傳,加大規范直銷、打擊傳銷的工作力度。結合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持續開展“紅盾質量維權行動”。組織開展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專項檢查,切實規范網絡市場促銷行為。以高知名度商標、涉外商標和地理標志為重點,全面深入開展打擊侵權假冒行動加大醫藥、食品、金融理財、收藏投資、年貨市場等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執法力度。圍繞重點時間和重點區域,規范春節期間旅游市場秩序。積極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并按規定對相關企業實行聯合懲戒。三是提升消費維權水平。結合“春節”期間可能出現的消費熱點,加強消費教育與引導,普及消費維權法律法規和消費知識,提升消費者維權意識和能力。及時發布消費提示警示,提升消費者防范消費風險能力。充分發揮12315體系作用,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多層次多角度提升消費維權效能。四是增強監管執法合力。進一步發揮牽頭作用,抓好全省燃煤散燒治理和煙草市場綜合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銷售煙花爆竹等特殊商品場所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確保人民群眾消費安全。加強“春節”期間市場輿情監測,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五是做好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好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外出報備制度,嚴格執行 24 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節日期間各項工作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