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通報了2019年2月全省環保系統查辦環境違法案件情況。今年1-2月,全省環保系統行政處罰共立案1138起,已下達處罰決定1175起,罰款金額6803.14萬元。
今年我省繼續加大環境違法案件查辦力度。1-2月,全省環保系統行政處罰共立案1138起,已下達處罰決定1175起,罰款金額6803.14萬元,分別是去年同期的111.02%、112.76%和172.10%。按照《環境保護法》配套辦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查辦的環境違法案件中,按日連續處罰8起,查封扣押122起,限產停產1起,行政拘留37起(37人)、涉嫌環境污染犯罪4起(8人)。
1-2月,全省環保系統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較多的省轄市是鄭州市(168起)、洛陽(121起)、安陽市(109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較多的省直管縣(市)是滑縣(40起)、鹿邑縣(25起)、汝州(16起)。(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