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家住鄭州市二七區匯港新城的小王遇到了“家里無人住、水表跑十噸”的怪事。讓他無奈的是,鄭州某自來水營業廳的抄表人員告訴他,如果排除了室內漏水的情況,“這也屬于正?,F象,有的還跑上百噸呢!”
不過,今后像小王這種“投訴無門”的現象將得到改觀。1月9日,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加強民用“三表”管理,積極妥善解決“三表”問題,切實提升服務質量水平。
“三表”是指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民用水表、電能表、燃氣表。近年來,部分地區民用“三表”設備老化,造成計量失準,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不便。指導意見確定了五大重點任務,即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確保新建住宅建筑安裝的民用“三表”質量過關、加強民用“三表”計量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具體來講,民用“三表”制造企業對制造的計量器具保證產品計量性能合格并出具合格證。各供電、供水、供氣企業(均含國企、股份制、中外合資、外資控股、民營、集體企業等)要摸清在用民用“三表”的詳細情況,及時更換計量失準的計量器具。對未經首次檢定以及首次檢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新建住宅建筑不得安裝和使用。各供水、供電、供氣服務企業要暢通群眾投訴渠道,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妥善處理人民群眾反映的計量糾紛并反饋結果,對失準民用“三表”要及時進行處理和更換。(記者 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