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運輸廳下發《關于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后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以下簡稱網約車)管理,強化行業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通知》指出,各級交通運輸、網信、發改、通信、公安、人民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聯合監管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密切協調配合,強化信息數據共享,加強對網約車平臺公司有關經營行為的監管,積極推進網約車平臺、車輛和駕駛員三項許可進程,促進我省網約車行業規范有序發展。同時,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各自職責,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從事網約車經營、線上線下車輛或人員不一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納稅、不正當競爭、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聯合監管。
《通知》明晰聯合監管處置流程。一是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依規處理。二是對已經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交通運輸、網信、通信、公安、人民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多部門的,相關部門可開展聯合約談。三是出現前兩種違法違規行為,且拒不改正的,由聯合監管發起部門視情節嚴重程度,將違法違規情況及暫停發布、下架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等載體處置建議逐級報送至對應的省級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聯合監管工作機制組成部門。四是網約車平臺公司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等載體被暫停發布、下架后,繼續出現前兩種違法違規行為的,由聯合監管發起部門將違法違規情況及停止互聯網服務、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的處置建議逐級報送至對應的省級主管部門,并抄送同級聯合監管工作機制組成部門。是否恢復互聯網服務或聯網,由聯合監管發起部門根據整改情況提出處置建議,按前述流程提請通信或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通知》強調,各部門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等市場主體實施行政處罰的,記于相應企業名下,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交通”等網站進行公告。要完善協作機制,密切溝通配合,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從業人員、乘客及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共同推動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記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