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印發《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加大援企穩崗支持力度,優化就業創業環境,積極開展職業培訓,及時開展精準幫扶,嚴格落實各方責任,確保我省就業局勢總體穩定。
《意見》提出,實施援企穩崗護航行動,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上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依法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為優化就業創業環境,《意見》提出,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合伙經營或組織起來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加強創業載體建設,省、省轄市每年認定一批示范性創業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臺,對被評為省級示范基地的,省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被評為國家級示范基地的,省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市級以上創業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臺每孵化一戶企業運營1年并帶動3人以上就業的,按每戶每年不高于1萬元的標準給予孵化成果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從2019年1月1日起,啟動實施三年六萬青年見習計劃,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下同)擴展到16至24歲失業青年。省、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每兩年認定一批示范性就業見習基地,對被評為省級示范基地的,省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被評為國家級示范基地的,省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意見》還提出,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和范圍。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核定并發放失業保險金。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過渡期生活補助。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本地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本地促進就業工作第一責任人,完善目標責任制,將促進就業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績效考核和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和責任審計的督促檢查作用。(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