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傳來喜訊,我省新增平頂山市、新鄉市、汝州市、長垣縣4個省級節水型城市。至此,我省節水型城市總數增至13個,其中國家級3個、省級10個。
資料顯示,我省水資源匱乏,人均水資源量僅有400立方米,不足全國平均水平的1/5。創建節水型城市是指一個城市通過科學預測和規劃,調整用水結構,加強用水管理,合理配置、開發、利用水資源,形成科學的用水體系,使社會、經濟活動所需用水量控制在本地區自然界提供的或者當代科學技術水平能達到或可得到的水資源量的范圍內,并使水資源得到有效保護。
據了解,申報節水型城市必須具備法規制度健全、城市節水管理機構健全、重視節水投入、建立節水統計制度、廣泛開展節水宣傳和全面開展創建活動等6個基本條件。
我省榮獲“國家級節水型城市”稱號的有鄭州市、許昌市、濟源市;榮獲“省級節水型城市”稱號的有南陽市、登封市、信陽市、商丘市、駐馬店市、鶴壁市、平頂山市、新鄉市、汝州市和長垣縣。(記者 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