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對高風險煤礦開展安全“體檢”的通知
安委辦〔2018〕26號
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重要指示和李克強總理,韓正、劉鶴副總理,王勇、趙克志國務委員等領導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煤礦重大事故教訓,嚴密防控煤礦重大安全風險,按照10月31日全國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部署,國務院安委辦決定對高風險煤礦開展一次安全“體檢”?,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守安全底線,深刻認識抓好高風險煤礦安全“體檢”的重要性。煤礦安全生產關系到幾百萬礦工的生命安全健康,事關社會穩定。各省級安委會要清醒認識當前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緊迫感責任感使命感,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刻認識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時刻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層層壓實安全責任,落實針對性安全管控措施。當前,要聚焦重大安全風險和重大事故隱患,對正常生產建設的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高瓦斯、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和極復雜、采深超千米、單班下井人數多等6類高風險煤礦(以下簡稱“6類高風險煤礦”),立即組織開展安全“體檢”。對安全沒有保障的煤礦,無論是國有大礦還是民營煤礦,該限產的要限產,該停產的要停產,該退出的要退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帶病”組織生產。要把對高風險煤礦安全“體檢”作為防控重大安全風險,整治消除重大隱患,淘汰退出落后產能,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抓實抓細抓好。
二、嚴格安全標準,組織高風險煤礦全面開展自檢自改。各省級安委會要把組織對6類高風險煤礦全面開展自檢自改作為安全“體檢”的重要環節,督促煤礦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結合煤礦自身災害特點,聚焦重大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嚴格對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認真制定自檢方案,細化自檢內容,全面、系統、深入開展自檢自改和安全風險分析研判。煤礦上級公司要對所屬煤礦自檢自改加強督查檢查。對自檢發現不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要主動采取停頭停面、停工停產等措施;對自檢認為不具備重大災害治理能力和安全風險防控能力的煤礦,要主動申請退出,地方政府應給予政策支持。自檢自改工作結束后,煤礦企業要形成隱患問題整改清單、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逐礦編制自檢自改報告,報送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
三、逐礦開展安全“體檢”式重點監察,停關一批高風險煤礦。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要牽頭立即組織對6類高風險煤礦逐礦開展安全“體檢”式重點監察,首先對災害嚴重且采深超千米、單班入井人數較多等風險交叉疊加的煤礦開展“體檢”。對每個礦“體檢”結束后,及時形成“體檢”報告,列出問題清單,提出限產、停產、關閉煤礦的處置意見,并將“體檢”報告及處置意見通報地方政府及屬地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地方政府要立即組織認真研究,嚴格處置每一處高風險煤礦,按下列原則確定關閉和停產煤礦名單并組織實施。
(一)對下列煤礦,要立即列入關閉名單。
1.采深超千米的沖擊地壓和煤與瓦斯突出煤礦,經省級政府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難以有效治理的;
2.拒不執行停產整頓指令仍然冒險組織生產的煤礦;
3.被責令停產整頓后,停而不整或整頓后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
(二)對存在下列情形的煤礦,要立即列入停產名單。
1.未按規定開展瓦斯等級鑒定、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煤巖沖擊傾向性鑒定、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以及未按照規定查清承壓水體和老空積水情況的;
2.未建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害等專門機構并配齊專業技術人員和隊伍的;
3.瓦斯、沖擊地壓、水害、火等災害治理措施不能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
(三)對存在下列情形的煤礦,要立即采取限產或限制入井人數措施。
1.采深超千米的沖擊地壓和煤與瓦斯突出煤礦,經省級政府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具備災害防治能力且治理到位的,在現有產能基礎上要核減20%產能;
2.對其它采深超千米的礦井,根據災害程度和治理效果,由省級政府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嚴格限制開采深度,適當調減開采強度,合理確定產能;
3.對單班下井人數多的礦井,要督促煤礦優化簡化生產系統,制定減人方案,減少單班入井人數。
四、強化責任落實,確保“體檢”取得成效。各地、各單位要發揚“嚴、細、實”的工作作風,不搞形式主義,不走過場,扎實抓好工作落實。省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煤礦企業自檢自改的檢查指導,對自檢自改不認真、主要問題未找準、風險分析研判不全面不深入的煤礦企業,要推倒重來,責令重新進行。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體檢”中發現的重大安全風險、事故隱患以及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處罰。地方政府要對重大隱患整改進行掛牌督辦,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對蓄意違法違規冒險組織生產、拒不執行監管監察指令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公開曝光,并依法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用好“體檢”成果,及時調整煤礦分類,精準檢查,嚴格執法,進一步提升監管監察效能。對長期停產停工煤礦,地方政府要按屬地監管原則落實盯守或巡查責任。同時要加強對計劃關閉煤礦的安全管控,不得違規設立“過渡期”或“回撤期”。
從2019年1月份開始,請各地每月向國家煤礦安監局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2019年6月底前完成對本地區高風險煤礦安全“體檢”工作。
聯系人:朱林、印明昊;聯系電話:010-64464640、64463032(帶傳真);電子郵箱:yinmh@chinasafety.gov.cn。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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