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血吸蟲病消除工作評估方案〉的通知》
國衛辦疾控函〔2015〕1077號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云南省衛生計生委,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做好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達到消除標準的評估和一般防治地區維持血吸蟲病消除狀態的復核工作,我委組織制定了《血吸蟲病消除工作評估方案》(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5年12月1日
根據《血吸蟲病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和《血吸蟲病控制和消除》標準(GB 15976-2015),為做好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達到消除標準評估和一般防治地區維持血吸蟲病消除狀態復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評估血吸蟲病重點防治地區達到消除標準情況,對一般防治地區維持消除狀態進行復核,總結經驗,查找問題,為指導消除后的血吸蟲病防治(以下簡稱血防)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二、原則
堅持屬地管理,地方對血吸蟲病消除評估工作負總責;堅持依法科學,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開展評估;堅持分類指導,結合實際情況對重點和一般防治地區分類開展評估;堅持客觀公正,實行自評與第三方評估結合、資料審核和現場評估結合。
三、防治地區分類
(一)重點防治地區。指江蘇、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和云南等7省,對達到血吸蟲病消除標準進行評估。
(二)一般防治地區。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和廣西等5?。ㄗ灾螀^、直轄市),對維持血吸蟲病消除狀態進行復核。
四、組織形式
(一)重點防治地區。血吸蟲病流行縣(市、區,以下簡稱縣級)、流行市(設區市,以下簡稱市級)達到消除標準的評估工作由流行?。ㄖ陛犑?、自治區,以下簡稱省級)人民政府血防工作領導小組或血防工作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血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省級達到消除標準的評估工作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
(二)一般防治地區。省級維持消除狀態的復核工作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
五、程序
(一)重點防治地區。
1.提交申請??h級評估由縣級血防主管部門向市級血防主管部門報告,由市級血防主管部門向省級血防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市級、省級評估須由本級血防主管部門向上一級血防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審查申請。上一級血防主管部門收到書面申請后,經審核認為符合條件的,安排評估工作;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要求補充相關資料或暫緩評估。
3.評估??h級、市級評估由省級血防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評估小組開展評估,評估小組在完成評估工作后應及時向省級血防主管部門提交報告。省級評估由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與專家組成評估小組開展評估,評估小組在完成評估工作后應及時向國家衛生計生委提交報告。
4.結果確認??h、市級達到消除標準的評估結果由省級血防主管部門確認,并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省級達到消除標準的評估結果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確認。
(二)一般防治地區。省級復核由省級血防主管部門向國家衛生計生委提出書面申請。國家衛生計生委收到書面申請后,經審核認為符合條件的,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組成評估小組進行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要求補充相關資料或暫緩復核。省級維持血吸蟲病消除狀態的復核結果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確認。
六、內容與方法
(一)重點防治地區。
1.縣級評估。重點對資料進行審核,并開展現場評估。具體內容方法見附件1。
2.市級評估。市級評估在轄區內所有縣級完成評估工作后,由評估小組隨機抽查2個縣開展現場考察、資料審核等綜合評估。
3.省級評估。省級評估在轄區內所有市級完成評估工作后,由評估小組隨機抽查1-2個市,每個市抽查1-2個縣開展現場考察、資料審核等綜合評估。
(二)一般防治地區。
一般防治地區省級復核由評估小組隨機抽查1-2個市,每個市抽查1-2個縣開展資料審核、監測能力評估等綜合評估。具體內容方法見附件2。
重點防治地區鄉級、村級消除評估方案以及一般防治地區市級、縣級消除評估方案由各省份根據本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
附件:【點擊下載】
1.重點防治地區縣級評估內容與方法
2.一般防治地區省級復核內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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