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安委辦關于加強水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管理的緊急通知
交安委辦明電〔2018〕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長江、珠江航務管理局,各直屬海事局,中遠海運、招商局集團,中國船東協會,中國港口協會:
2018年11月4日0時58分許,舟山通洲船務有限公司“天桐1號”輪在福建東港石油化工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港石化公司)碼頭裝載裂解碳九作業時發生泄漏事故,引發環境污染,社會高度關注,部領導多次做出指示批示。近日,當地人民政府依法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初步查明了事故原因,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東港石化公司和“天桐1號”輪現場作業人員違規操作,事故發生后,又串通瞞報事故泄漏量。該事故也暴露出有關管理部門存在安全監管履職不到位,日常安全檢查走過場等問題。為進一步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切實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范,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意識。
各級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清醒認識當前安全生產嚴峻形勢,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切實增強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進一步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扎實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二是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地方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立即組織轄區內水路危險貨物運輸、港口危險貨物作業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實施閉環管理。要督促有關企業嚴格檢查船舶設施設備、港口生產設施設備和安全設施的安全技術狀況,重點檢查儲罐、油氣輸送管線、裝卸設備等檢驗檢測情況,對超過強制報廢年限、檢驗日期到期或定期檢驗不合格、不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設施設備,停止使用并及時淘汰更新;對有故障的設施設備,要及時維修保養,確保滿足安全生產要求。要組織轄區內水路危險貨物運輸、港口危險貨物作業企業開展全員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強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防范各項措施的落實。
三是加強現場作業安全管理。
水路危險貨物運輸、港口危險貨物作業企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油船油碼頭安全作業規程》《散裝液體化工產品港口裝卸技術要求》《危險貨物集裝箱港口作業安全規程》等標準規范執行,嚴格執行裝卸管理人員從業資格管理的有關規定。重點加強現場作業巡查,嚴格落實船岸安全檢查制度,全面加強船港界面裝卸作業安全管理,嚴禁違法違章作業。
四是嚴格依法報告事故。
各有關港口和航運企業、各級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嚴格依法執行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依法及時、準確、完整報告事故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
五是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
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加大對下級管理部門的督導力度,不斷增強安全督查檢查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地方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海事管理機構要嚴格依法履行監管責任,加強重點環節和場所的監管,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加強信用監管,對嚴重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
交通運輸部安委辦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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