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公布〈海關認證企業標準〉的公告》
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77號
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信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7號)配套執行的《海關認證企業標準》(含通用標準和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單項標準)予以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82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官網下載】
1.海關認證企業標準說明
2.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通用標準)
3.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一般認證—通用標準)
4.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進出口收發貨人)
5.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一般認證—進出口收發貨人)
6.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報關企業)
7.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一般認證—報關企業)
8.海關認證企業標準(高級認證—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9.海關認證企業標準(一般認證—外貿綜合服務企業)
海關總署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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