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建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直接聯系制度的通知
發改辦經體〔2018〕1492號
遼寧省、江蘇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貴州省、云南省、陜西省、甘肅省、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精神,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2016年11月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分三批在全國范圍內批復了320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為及時跟蹤了解試點項目進展情況,研究解決改革試點中存在的問題,加快推進試點項目落地見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決定選取部分重點試點項目作為直接聯系項目?,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直接聯系試點項目
(一)遼寧大連瓦房店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二)江蘇連云港徐圩新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三)福建福州市江陰工業集中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四)江西上饒經開區馬鞍山南片區光伏產業園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五)山東青島市紅島經濟區(高新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六)河南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七)河南洛陽市洛龍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八)貴州貴安新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九)云南文山州西疇興街出口貿易加工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十)陜西富平區域綜合能源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十一)甘肅瓜州柳溝綜合物流及現代煤化工產業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十二)寧夏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增量配電業務試點。
二、相關要求
(一)建立直接聯系項目定期直報制度。請直接聯系項目業主每月5日前向直接聯系司局書面報告項目進展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意見建議。報告內容應當詳實、準確、客觀。尚未確定項目業主的,由試點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部門報送。
(二)加強對直接聯系項目的指導協調。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運行局、價格司,國家能源局法改司、電力司、市場監管司對相關試點項目進行全程指導和協調推動。對項目推進中的主要矛盾和問題,直接聯系司局要加強實地調研,充分了解實際情況,及時明確協調解決意見,推動項目盡快落地運行。
(三)請各地區盡快協調確定相關試點項目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于11月30日前將聯系人名單報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
聯系人:郭寅昌、冀朝旭,電 話:010—68505505、5820
附件: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直接聯系安排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8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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