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指導意見
工信部企業〔2013〕2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14號),落實《“十二五”中小企業成長規劃》提出的任務和要求,現就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促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健全服務體系,強化專業服務,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培育和支持,促進中小企業走專業化、精細化、特色化、新穎化發展之路,不斷提高發展質量和水平,增強核心競爭力。
(二)工作目標。引導中小企業專注核心業務,提高專業化生產、服務和協作配套的能力,為大企業、大項目和產業鏈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產品和配套服務;引導中小企業精細化生產、精細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以美譽度高、性價比好、品質精良的產品和服務在細分市場中占據優勢;引導中小企業利用特色資源,弘揚傳統技藝和地域文化,采用獨特工藝、技術、配方或原料,研制生產具有地方或企業特色的產品;引導中小企業開展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培育新的增長點,形成新的競爭優勢。通過培育和扶持,不斷提高“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數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業的整體素質。
二、重點任務
(一)增強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發揮中小企業創新主體作用,鼓勵中小企業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和技術改造投資力度。引導和支持有能力、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自建或與大學、科研機構共建企業技術中心,提高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增強創新驅動發展的動力。積極營造創新環境,建立激勵機制,吸引和培養專業技術和高技能人才,開展群眾性“專精特新”建言獻策活動。鼓勵中小企業參加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立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用合作機制。
(二)實施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貫徹實施《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建立專利運用協同體系,提高創造知識產權、保護研發成果、運用專利技術、促進轉化實施的能力。鼓勵企業員工和工程技術人員發明創造,支持研發、設計和生產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核心技術和產品。建立知識產權專業服務團隊,開展專利申請、人才培訓、預警分析、標準制定、維權訴訟等服務,提高專利質量和創新水平。培育和發展具有知識產權和競爭優勢的中小企業。
(三)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積極推動兩化融合,鼓勵電信運營商、信息化服務商搭建中小企業信息化服務平臺,為中小企業提供電子商務、籌資融資、人才培訓等信息化服務,推廣適用的解決方案。支持中小企業通過服務外包、應用第三方專業服務等,提高研發設計、經營管理、生產過程、市場營銷等信息化應用水平。支持中小企業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開拓等主要業務環節有效應用信息技術,提高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率。引導小微企業運用云計算、移動商務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促進信息技術集成應用和協同創新。開展信息化普及培訓,提高中小企業應用安全可靠軟件和信息技術的能力。
(四)提升產品質量和創建品牌。鼓勵中小企業學習和應用先進的質量管理和生產控制方法,優化產品設計和生產流程,推進精益制造,提高產品質量和附加值。支持中小企業做強核心業務,爭創知名品牌、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打造具有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精品和品牌。完善企業質量誠信體系,開展質量承諾活動,提高自律水平。加強對中小企業質量法律法規、檢驗檢測、管理與控制、計量標準、品牌創建的指導和支持。
(五)提高經營管理水平。鼓勵中小企業精細化管理,健全和規范管理制度,提升財務、成本、設備、現場、計量和人力資源管理水平,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節能環保,安全生產。采取智力引進和人才激勵措施,吸引高素質管理和領軍人才。建立企業管理咨詢師和輔導師隊伍,開展管理診斷和企業家培訓,幫助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學習和運用現代管理知識,提高經營管理能力。引導中小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構建企業文化。
(六)促進產業協作配套。支持中小企業參與產業合作聯盟和國家重大項目的實施,參與技術標準的制定,圍繞大企業、大項目,采取專業分工、服務外包、訂單生產等多種方式,與行業骨干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提高協作配套能力,促進企業集聚發展、可持續發展。鼓勵大學、科研院所、大企業開放研發儀器設備等科技資源,組織開展促進產學研合作和項目對接活動,為中小企業開發、生產協作配套產品提供服務。
三、推進措施
(一)加大財稅金融扶持。發揮各級各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基金的引導和扶持作用,加大對中小企業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專精特新”技術和產品,培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落實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等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激勵政策。拓寬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融資渠道,搭建融資服務平臺,促進銀行與“專精特新”企業的項目對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采取信用貸款、知識產權質押、倉單質押等多種方式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
(二)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創新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促進服務資源與企業需求對接。鼓勵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大學和科研機構等各類社會服務資源,為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提供信息咨詢、研發設計、管理提升、檢驗檢測、技術轉移、節能減排、人才培訓、開拓市場、投資融資、設備共享等服務,開展宣傳和培訓活動。推動服務于區域特色優勢產業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和產業共性技術研發基地建設,促進“專精特新”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發揮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作用,提高專業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培育和支持。
(三)組織市場開拓活動。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參加中國國際中小企業博覽會、APEC中小企業技術交流暨展覽會等國際性展會,重點展示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和技術,幫助中小企業擴大影響力,開拓國內外市場。支持開展區域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展覽展銷活動,推進企業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高中小企業的協作配套能力。加強政策信息、市場信息的咨詢服務。鼓勵“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積極利用互聯網,開展電子商務和網上展示交易活動。
(四)加強培育和推進工作。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產業布局和中小企業發展的實際,積極開展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工作,規范認定標準,完善推進措施,探索培育方式,細化工作目標,支持“專精特新”產品、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培育和認定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過引導更多中小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之路,進一步完善產業鏈,增強產業競爭力,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五)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各地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發揮牽頭和組織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集聚各方資源,落實扶持政策,建立協同配合、共同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工作機制。要在貫徹落實本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符合本地區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實際的推進措施。要加強調查研究和運行監測,不斷總結和交流工作經驗,努力開創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的新局面。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3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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