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于明確全面建立河長制總體要求的函
辦建管函〔2017〕10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河長制辦公室,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河長制辦公室,各流域機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河長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水利部、環境保護部貫徹落實〈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實施方案》明確全面建立河長制要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組織體系和責任落實到位、相關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到位”。為指導各地準確理解全面推行河長制的內涵,現提出全面建立河長制總體要求如下。
一、工作方案到位
1.省、市、縣、鄉四級工作方案由黨委、政府正式印發。
2.工作方案內容全面,明確河長制實施范圍、河長組織體系、河湖管護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等。
3.工作方案要滿足質量和深度要求,符合當地河湖管理保護實際,不能照搬照抄《意見》和上一級工作方案。
4.工作方案要對河長制六項任務進行細化實化。
二、組織體系和責任落實到位
1.總河長和分級分段河長全部設立,各級河長責任明確。
2.河長公示牌設立規范,在河湖顯著位置豎立公示牌,并標明河長職責、河湖概況、管護目標、監督電話等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3.縣級及以上河長制辦公室全部正式設立,機構到位、人員到位、經費到位、辦公場所和工作設施設備到位、工作制度到位,工作運行正常。
4.各部門職責明確,部門協同推進各項工作,河長制辦公室切實履行組織、協調、分辦、督辦等具體職責。
三、相關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1.工作制度全部建立。按照《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制度建設的通知》,全部出臺中央及水利部明確要求的河長會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問責與激勵制度、驗收制度;根據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出臺其它工作制度,為實施河長制提供制度保障。
2.政策措施逐步完善。河湖管理保護涉及的日常維護、監管、執法等方面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人員、設備、經費保障政策逐步落實。
四、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到位
1.嚴格落實工作督察制度,定期逐級開展監督檢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嚴格實行考核問責。出臺考核辦法,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將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參考,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嚴格整改落實,對各級督察、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媒體曝光、群眾舉報的問題,按期整改到位。
4.嚴格社會監督,建立河湖管理保護信息發布平臺,利用舉報電話、微信、APP等方式,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結合本地實際,聘請社會監督員對河湖管理保護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
請各地結合實際,在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中予以落實。工作中如遇到相關問題,請及時與水利部推進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設與管理司)聯系。
聯系人:李春明 郎勱賢
聯系電話:010-63203224 63203561
E-mail:slbhzb@mwr.gov.cn
水利部辦公廳
2017年9月4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