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推薦標準的通知
國衛辦醫發〔2016〕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明確縣醫院診療服務功能定位,指導各地加強縣醫院綜合能力建設,我委組織制定了《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和《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現印發給你們(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醫政醫管欄目下載),請遵照執行。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不斷提升縣醫院綜合服務能力,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及成效、問題及時報我委。
聯系人:醫政醫管局羅慶華、胡瑞榮、王毅
電話:010-68791885、68791887
傳真:010-68792963
郵箱:bmaylzyc@163.com
附件:【點擊下載】
1.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基本標準
2.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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