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發改農經〔2018〕1542號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廳(局)、農業(漁業)廳(局、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委員會)、城市管理部門、水利廳:
為貫徹落實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精神,根據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部署,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關于加快推進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的指導意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加快推進長 江經濟帶農 業面源污 染治理的指 導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
生態環境部
農業農村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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