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科技部關于實施〈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口、出境證明〉聯網核查的公告》
海關總署、科技部公告2018年第153號
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海關總署、科技部決定對《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口、出境證明》實施電子數據聯網核查?,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1月1日起,海關總署、科技部共同對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啟動《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口、出境證明》電子數據與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數據的聯網核查工作。
二、國家科技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簽發《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口、出境證明》,并實時將《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口、出境證明》電子數據傳輸至海關。海關在通關環節進行比對核查,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三、出口企業應按照現行規定,如實規范向海關申報。對于在聯網核查實施前已申領的《人類遺傳資源材料出口、出境證明》,企業可憑紙質證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在有效期內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四、因海關、科技主管部門審核需要及計算機管理系統、通信網絡故障等原因,無法正常實施聯網核查的,企業可提交紙本材料并按照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五、企業可登陸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查詢證件電子數據傳輸狀態。
六、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為聯網核查的技術支持部門。
中國電子口岸數據中心聯系方式:010-95198。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科技部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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