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應急〔2018〕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
歲末年初歷來是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旺季。為加強煙花爆竹旺季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及產品質量環節安全監管,結合正在開展的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全面強化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深入推動責任落實,嚴防各類事故和惡性事件發生,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
地方各級相關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站在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增進人民福祉、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決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以更高的政治自覺、更強烈的責任擔當、更扎實的工作作風、更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實強化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要緊密結合本部門的實際,采取有力措施,強化責任、加強監管、嚴格執法,有力推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企業(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堅守安全紅線,堅決防范涉及煙花爆竹的各類事故和惡性事件發生。
當前,部分地區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的部門仍處于機構改革關鍵階段。要高度重視改革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平穩過渡,防止工作斷檔、責任落空。應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將適時開展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專項督查;地方各級相關部門也要認真組織做好相關督查檢查工作,督促指導下級有關部門抓好工作落實。
二、加強煙花爆竹生產過程安全管理
煙花爆竹產區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在旺季期間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93號)的貫徹落實,加大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檢查力度和頻次,強化對整個生產旺季的動態監管,從嚴執法檢查,不具備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暫扣直至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要持續深化分包轉包、“一證多廠”“三超一改”等突出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綜合運用重點部位視頻監控、智能識別違章違規作業等先進技術,監督企業嚴格按照《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2009)、《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2012)等強制性標準規范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嚴防企業超能力突擊生產。在大力推進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自動化的同時,要確保與機械化自動化生產相適應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并得到嚴格執行,嚴格相關人員持證上崗,規范檢維修作業,確保機械設備設施和作業環節安全運行。
要組織引導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積極借鑒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研判與承諾公告制度做法,建立安全承諾公告制度,做到不安全不承諾、不承諾不生產,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并充分發揮社會公眾、媒體和從業人員對企業的監督作用。
三、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持續推進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繼續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7〕97號)及《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基本安全條件(暫行)》要求,嚴格實施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經營許可,嚴把經營安全準入關,從嚴查處未經許可批發、零售煙花爆竹行為,堅決關閉取締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零售店(點)。
要大力倡導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嚴格落實批發企業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制度,強化批發企業與零售店(點)間的安全協同管理;科學合理規劃布局零售店(點),積極推廣應用專用安全儲存倉、專用可拆裝板房以及視頻監控預警等安全技術,不斷提高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四、強化煙花爆竹流通運輸過程監督管控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公安部門要加大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單位)落實流向登記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未按規定建立并落實流向登記制度的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據《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三十五條給予處罰,并依法采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等措施;對流向登記不全不能證明合法來源渠道的煙花爆竹,一律按非法煙花爆竹依法沒收并由公安部門組織銷毀處置。
地方各級公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強化對煙花爆竹承運單位、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監管。各地公安部門必須使用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開具《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并將《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作為申請辦理道路運輸許可的材料。嚴禁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和不具備相關資質(資格)的承運單位、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嚴禁未經許可運輸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未攜帶運輸許可證、違反有關標準和規范裝載、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懸掛警示標志、超速行駛、途中經停沒有專人看守、裝載煙花爆竹車廂載人等違法行為。對承運單位、車輛、人員涉及非法違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的,公安部門要及時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36號)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五、嚴把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關
各級市場監管(質監、工商)、安全監管、公安部門要在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各環節協同強化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市場監管(質監、工商)部門要集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依法嚴肅查處生產經營不符合強制性標準、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對各環節抽檢發現的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產品,市場監管(質監、工商)、安全監管、公安等部門要依據各自法定職責嚴格追溯相關生產、經營、運輸等各環節責任企業(單位)和人員;對產品質量、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處罰;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等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嚴格規范燃放和個人購買煙花爆竹行為
地方各級公安部門要積極推動地方人民政府科學合理制定煙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導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要進一步嚴格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特別是在春節、元宵節等燃放活動集中時段,采取強化煙花爆竹零售點等重點場所周邊治安巡邏等多種措施,依法制止和查處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要積極倡導個人實名制購買煙花爆竹等管控措施,如實記錄煙花爆竹銷售最終去向,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制造惡性事件。
地方各級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做好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控工作。安全監管部門、公安部門要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單位)的宣傳教育,提升公共安全意識,引導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及時發現購買煙花爆竹人員異??梢汕闆r并向公安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報告,在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場所及周邊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志,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周邊試放煙花爆竹等不安全行為。交通運輸部門、公安部門要加強客運安全監管,嚴禁旅客隨身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各相關部門要協同加強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管理,嚴防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流入群眾燃放環節。
七、保持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高壓態勢
地方各級相關職能部門要結合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煙花爆竹“打非”聯合執法行動,突出行政區域交界地帶、閑置廠房、近期關閉退出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閑置工庫房等場所,對關閉退出企業從業人員、重點人員等建檔立案并跟蹤管控。要嚴格責任追究,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的人員,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訴,定罪量刑。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以及在普通貨物或者客運車輛中隱瞞夾帶運輸煙花爆竹的失信企業和人員,各相關部門要依照有關規定納入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并向社會公示,實施聯合懲戒和行業禁入。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公布舉報電話,落實有獎舉報制度,加大獎勵力度,積極宣傳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導致事故的慘痛教訓和案件調查處理結果,充分發揮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與震懾作用。
各省級、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化對下級人民政府煙花爆竹“打非”工作的幫扶指導以及督促檢查,發現“打非”工作開展不力、失職漏管導致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等問題突出的,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并利用相關考核機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制強化警示督辦,堅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應急管理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市場監管總局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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