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河南省水利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關于印發《河南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實施與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
豫建〔2018〕179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交通運輸局(委)、水利(務)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市政規劃建設環保局、交通運輸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規范我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的實施與監管,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制定了《河南省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實施與監管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河 南省二級造 價工程師職業資 格制度實施與監 管辦法(試行)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河南省水利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2018年9月30日
掃描二維碼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