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教技〔20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財務司(局),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為落實《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實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的意見》(教技〔2012〕6號),做好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簡稱“2011計劃”)的組織實施,經研究,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制定了《“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實施方案》?,F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各地方、高校以及相關部門要認真學習“2011計劃”和實施方案,加強頂層規劃,做好統籌部署,圍繞國家、行業以及區域的重大需求,結合自身優勢與特色,積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協同創新,努力營造協同創新的環境和氛圍。抓緊開展前期培育工作,合理選擇協同創新方向,積極聯合國內外優勢創新力量,廣泛匯聚創新要素與資源,深入推動機制體制改革,為“2011計劃”的順利實施奠定基礎。
附件:“高等學 校創新能 力提升計劃”實施方 案
教育部
財政部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