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8〕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8月初以來,遼寧、河南、江蘇、浙江,安徽相繼發生5起非洲豬瘟疫情,這是我國首次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全國防控形勢復雜嚴峻。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國家對動物疫病實行預防為主的方針,要加強對動物防疫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健全動物防疫體系,加強對動物防疫活動的管理,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促進養殖業發展,保護人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安全。李克強總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毫不放松抓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特別是要指導和督促相關地方嚴格落實責任,堅決阻斷疫情傳播和蔓延,盡快撲滅疫情,正確引導輿論,及時回應群眾關切。胡春華副總理作出具體安排部署。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按照《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要求,全力做好非洲豬瘟疫情防控,目前相關疫情已得到有效處置。盡管非洲豬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但該病對生豬產業威脅巨大,發病率、死亡率高,疫情早期發現難、預防難、根除難,防控難度極大。此次疫情的具體傳入途徑和病毒污染面還有待進一步調查,后續疫情形勢存在許多不確定性,不排除出現新發疫情的可能。該病在我周邊國家已呈現出大規模流行態勢,疫情從境外傳入的風險不可低估。我國是全世界最大的豬肉生產國和消費國,生豬產業在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意義重大。此外,近期一些省份先后發生炭疽、禽流感等4起人畜共患病疫情。要清醒認識和高度重視當前非洲豬瘟等動物疫情形勢,堅持底線思維,立足最不利局面,切實加強防控工作,不能有絲毫放松和懈怠。為切實加強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確保養殖業安全、市場供應和社會穩定,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實地方動物防疫責任。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積極主動作為,嚴格依法落實動物防疫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逐級壓實動物防疫責任,科學、周密、扎實做好防控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同時,要加強對養殖場(戶)、販運經紀人等從業人員的監管,落實好相關從業人員的動物防疫主體責任。
二、嚴格開展疫情處置工作。
各地要按照應急預案要求,進一步健全應急機制。一旦發現疫情,應急處置工作務必堅決,行動務必迅速,措施務必全面到位,切實抓好封鎖、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工作。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徹底撥除疫點,堅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要加大對生豬屠宰企業的監管力度,督促其積極做好防控工作,生豬屠宰企業一旦發現生豬出現疑似非洲豬瘟臨床癥狀或病理變化,要及時報告農業農村部門,做好處置工作。對發現非洲豬瘟疫情后不報告、不按程序報告、報告不及時或處置不力造成疫情擴散的,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三、全面加強監測排查。
要繼續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對重點區域、關鍵環節和不明原因死亡生豬加大監測力度,力爭第一時間發現疫情。要以生豬養殖場、交易市場、屠宰場、無害化處理廠以及北部邊境省份為重點,加大巡查頻次,更有針對性地開展監測。要加大對入境口岸、交通樞紐周邊地區以及中歐班列沿線地區的監測力度。要進一步加大非洲豬瘟流行病學調查力度,做好疫情追溯追蹤,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要強化野外巡查巡護,發現野豬異常死亡的,必須按規定立即采樣送檢并采取相關處置措施。
四、強化重點防控措施落實。
強化生豬調運監管是控制疫情蔓延的關鍵措施。要切實加強生豬調運監管,對違法調運行為要從嚴從重處罰。各地要進一步明確餐廚剩余物監管部門和職責,切實加強餐廚剩余物收集、運輸、儲存、處理各環節監管,禁止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廚剩余物飼喂生豬。要嚴格國際運輸工具消毒以及餐廚剩余物無害化處理,加強供港澳活豬檢疫監管,確保安全。要進一步加大督查指導力度,確保監測、消毒、移動控制等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減少疫情發生風險。
五、確保市場供應安全。
各地要認真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切實加強和組織引導好生豬生產,落實好扶持生豬生產相關政策,進一步做好生豬養殖屠宰環節準出與生豬產品加工環節準入管理的銜接,做好主銷區與主產區的街接,強化市場監測,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確保豬肉產品價格穩定、足量供應。要加強畜禽及其產品運輸車輛管理,運輸畜禽及其產品的車輛必須憑動物檢疫證明承運和享受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要嚴格執行生豬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強化對非洲豬疽疑似臨床癥狀的檢查,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屠宰病死豬等違法行為,防止病死豬流入市場。要加強生豬產品流通加工餐飲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豬肉產品的行為,境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不得限制外地生豬定點屠宰廠(場)經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符合調運監管規定的生豬產品進入本地市場。
六、提升動物防疫能力和水平。
要切實加強基層動物防疫能力建設,完善動物防疫體系。要進一步加大投入,研究將非洲豬瘟納入強制撲殺補助病種范圍,完善動物防疫財政保障機制。加強科技創新,提高非洲豬瘟預測預報、診斷和控制技術水平。加強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嚴格管控非洲豬瘟實驗活動,嚴肅查處非法采集病料、開展病毒分離鑒定等違法行為。加強基層動物防疫工作人員培訓,提高對非洲豬瘟的早期報告、鑒別診斷能力。要結合動物防疫、環保等要求,提升生豬養殖場(戶)生物安全水平,保護生產能力,推進規模養殖、集中屠宰,提升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產業素質。
七、健全聯防聯控機制。
要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控工作。農業農村部要牽頭組織協調各省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抓早抓小、從嚴控制、聯防聯控的原則,依法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工作。海關要嚴格禁止進口來自非洲豬瘟疫區的生豬及其產品,加強對國際運輸工具、國際郵件、跨境電商產品、出入境旅客攜帶物的查驗和檢疫,加大打擊走私力度,監督銷毀非法入境的來自疫區的家豬、野豬及其產品。林業和草原部門要強化野外巡護,對野豬疑似病例要按規定采樣送檢。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根據防控需求,做好疫情防控經費保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流通環節動物產品監管,嚴防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流入市場、進入餐桌。公安部門要做好疫區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管理和口岸監督檢查工作,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做好疫情處置,依法加強有關案件偵辦,對惡意傳播非洲豬瘟疫情的違法犯罪行為,一旦查實要依法嚴厲打擊。宣傳部門要密切關注與非洲豬瘟有關的輿情動態,科學引導輿論,防止惡意炒作。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對經鐵路口岸和港口進口豬及其產品的入境運輸工具的監管、檢查和登記,強化信息交流互通。郵政部門要加強對郵件、快件的檢查。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人畜共患病知識宣傳、解疑釋惑和診治,切實做好疫病防控工作。銀保監部門要指導各保險公司更好發揮養殖業政策性保險的作用,引導會融企業加大對養殖場(戶)的信貨支持力度。其他各有關部門都要切實負起貴任,加強信息共享和措施聯動,形成防控合力。
八、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要堅持疫情、輿論兩手抓, 積極主動、準確及時地做好信息發布,依法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堅持正面宣傳、科學宣傳,突出解疑釋惑。以正視聽,第一時間作出權威解讀、形成主流聲音。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宣傳工作,引導公眾科學認識、理性消費生豬產品。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及時準確發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進展,堅決打擊造謠、傳謠行為。未經國務院畜收獸醫主管部門授權,地方各級人民玫府及各部門不得擅自發布發生疫情信息和排除疫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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