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關于切實加強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工作的通知
農明字〔2018〕第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8〕10號)要求,嚴防非洲豬瘟及情擴散蔓延,現就非洲豬瘟疫區解除封鎖前生豬及其產品調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生豬及其產品調運應當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非洲豬瘟疫情應急預案》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號有關規定,不得從高風險區向低風險區調運。
二、發生疫情的?。ㄗ灾螀^、直轄市,以下l簡稱“省“)受威脅區以外地區生豬及其產品的調運等,應當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一)限制省內生豬調運,發生疫情的縣(市、區,以下簡稱”縣“)、市(地,以下簡稱”市“)、省,暫停生豬調出本縣、本市、本省,關閉省內所有生豬交易市場。有2個以上(含2個)縣發生疫情的市,暫停該市所轄各縣生豬調出本縣。有2個以上(含2個)市發生疫情的省,暫停該省所轄各市生豬調出本市。
(二)規范生豬產品調運。有1起疫情的縣,暫停該縣生豬產品調出該縣所在市,暫停該市所轄其余各縣生豬產品調出本??;有2起及以上疫情的縣,暫停該縣生豬產品調出本縣,暫停該縣所在市所轄其余各縣生豬產品調出本市。有2個及以上縣發生疫情的市,暫停該市所轄縣生豬產品調出本市。有2個及以上市發生疫情的省,暫停該省所轄市生豬產品調出本省。
(三)強化屠宰管理。發生疫情的縣,暫停生豬屠宰活動。生豬屠宰企業經徹底消毒、環境樣品和豬肉產品檢測合格,并經動物疫病風險評估通過后,方可恢復生產。
三、疫區所在省的種豬,經實驗室非洲豬瘟檢測合格和檢疫合格后,方可調出本省。
四、經陸路跨省調運生豬不得途經發生疫情的省。
五、供港澳生豬及其產品調運受上述規定艱制時,其調運的有關要求由農業農村部商海關總署另行規定。
六、各地畜牧獸醫部門要提高認識,切實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非洲豬瘟等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相關限制措施。
(一)要切實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工作,嚴格落實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和屠宰檢疫“五不得”,嚴厲打擊屠宰病死豬、非法調運生豬及其產品等違法行為,監督承運人在裝載前、卸載后對運輸生豬及其產品的車輛進行清洗、消毒。充分發揮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作用,加強對運輸生豬及其產品車輛的監督檢查和消毒工作。
(二)要嚴格舉報受理核查。接到關于違法調運生豬及其產品、染疫或疑似染疫生豬約舉報后,要第一時問核查處理。
(三)要加強生豬屠宰行業管理,協調利用好現有屠宰產能,統籌做好疫區封鎖期問省內生豬屠宰工作,在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傳播風險的前提下,努力保障生豬產品有效供給。
七、非洲豬瘟疫點、疫區、受威脅區,疫區所在縣,市和封鎖時間等信息,可在農業衣村部網站(www.moa.gov.cn)上查詢。
執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農業農村部聯系。
聯系人和電話 徐亭010-5919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