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及其產品跨省調運監管的通知
農明字〔2018〕第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畜牧獸醫(農牧,農業)廳(局、委、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為切斷非洲豬瘟病毒傳播鏈條、降低疫情跨區域傳播風險,現就非洲豬瘟疫區解除封鎖前生豬及其產品跨省調運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與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省相鄰的省份暫停生豬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省”)調運。并暫時關閉省內所有生豬交易市場,暫停時間從任一相鄰省發生疫情至其全部相鄰省疫情解除封鎖前。目前疫情省的相鄰省份為河北、山西、內蒙古、吉林、上海、福建、江西、山東、湖北、陜西等10個省份。
二、疫區省內生豬及其產品的調運繼續按照《農業農村部關于切實加強生豬及其產品調運監管工作的通知》(農明字〔2018〕第29號)要求執行。
三、各地要產格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及時關閉或調整動物檢疫證明電子出證平臺生豬及其產品出證相關功能,加強調運政策的宣傳貫徹力度,確保最新要求及時宣貫到每一名基層防疫人員l和生豬養殖,販運、屠宰等從業人員,要與養殖場、屠宰場簽訂告知承諾書,督促其按規定調運、屠宰生豬。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設立舉報電話,及時受理違法調運生豬及其產品,染疫或疑似染疲生豬的舉報并認真核查。
四、省際間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跨省調運畜禽及其車輛的查驗力度,做好對運輸車輛的清洗消毒工作。發現違規調運生豬及生豬產品的,不得勸返,要立即扣押,做無害化處理。非洲豬瘟應急防控期間,未設立省際間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的,立即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設立臨時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執行監督檢查任務。
五、各地要積極配合交通運輸部門,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承運違規跨省調運的生豬,督促收費公路經營企業嚴禁違規跨省調運生豬的運輸工具上路。積極協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加強對運載生豬及其產品車輛的攔截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