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0號-關于以使用固定資產產生的收入為基礎的折舊方法》的通知
財會﹝2017﹞17號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企業會計準則,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實現企業會計準則持續趨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0號-關于以使用固定資產產生的收入為基礎的折舊方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0號-關于以使用固定資產產生的收入為基礎的折舊方法
財政部
2017年6月12日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10號——關于以使用固定資產產生的收入為基礎的折舊方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