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審批辦關于印發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有關事項清單的通知
津審〔2018〕19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8〕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8〕45號),根據《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津黨辦發〔2018〕28號)的部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一制三化”改革)涉及的19個事項清單由市審批辦印發,各區、各部門、各單位具體實施,請認真抓好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高度重視我市“一制三化”改革工作,逐項落實“一制三化”改革5個試行辦法和相關事項清單,主要負責同志親自組織推動,分管負責同志具體研究落實,將“一制三化”各項重點改革任務,逐項制定實施細則,逐個抓好具體落實,明確目標任務、責任分工和時間節點,建立工作臺賬,細化到部門(處室)、人員、事項、流程等具體業務上,一項一項做實做細做好,確保我市“一制三化”改革整體順利推進。各區、各部門要在9月19日前將制定的實施細則報送,審核后各自印發實施。
二、加大改革力度
要在現有取消、下放、合并各類事項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改革成果,全面實行承諾審批制度,將所有事項確定為承諾審批事項,將所有材料明確為“容缺后補”要件,更多地推出和完善取消申請材料、“以函代證”申請材料、可共享申請材料、取消辦理環節、減少審批時限、信用承諾、“網上辦”、“馬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取消各類證照、“無人審批”、取消各類證明、“一證通辦”、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權限同級同權、互聯互通業務系統等事項清單,切實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
三、形成聯動格局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的原則,市級的事項由市級部門推動落實;區級、鄉鎮(街道)的事項由各區人民政府推動落實;市垂管部門在區級、鄉鎮(街道)和社區實施的事項,由市級部門牽頭,各區人民政府配合推動落實。對涉及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的各類事項及相關服務,要積極推進權限協同,最大限度地實現同級同權,確保在一個層面上完成,防止項目單位上下跑、來回跑。
四、推動聯網通辦
要堅持以“天津網上辦事大廳”和一窗受理綜合系統為唯一入口,做到線上線下融合辦事,統一高效辦事。按照“整合是原則、孤網是例外”的原則,推進部門業務系統與全市統一的政務服務系統對接,實現系統互通、信息共享、業務協同。構建審批服務標準化體系,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以審批智能化、服務自助化、辦事移動化為重點,深度開發各類便民應用,推動更多審批服務事項通過互聯網移動端辦理,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加快完成建設政務服務“無人超市”任務,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
五、強化督查落實
要加強對落實“一制三化”改革所有內容的督辦,將所有辦事部門和辦事人員辦事的全過程一律納入權力運行監督的范疇,做到監督到人、到事、到細節,確保改革措施落地。要認真做好改革事項落實情況年度績效考核工作,采取定期檢查、重點抽查、明察暗訪等多種形式,加強日??己?,開展專項督查。市審批辦對各區各部門落實工作的實際進度與效果,將計入對各部門各區審批服務工作的績效考核成績。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對推動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獎勵;對設置障礙、落實不力的單位和責任人,要結合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專項治理,嚴肅問責。
六、做好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加強對“一制三化”改革內容的整體宣傳、分類宣傳、跟蹤宣傳,既要對先進典型經驗和做法進行報道,又要對落實不到位的典型案例進行報道,在正面引導的同時,通過對落實不到位情況的報道,倒逼各部門各區強化落實。要將改革宣傳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社會監督等結合起來,多渠道聽取企業群眾意見建議,建立健全企業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加大總結推廣力度,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附件:【點擊下載】
1.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取消公共服務事項清單(226項)
2.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下放公共服務事項清單(77項)
3.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合并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由492項合并為133項)
4.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取消申請材料清單(3842項)
5.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以函代證”的申請材料清單(51項)
6.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可共享的申請材料清單(169項)
7.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取消辦理環節清單(188項)
8.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減少審批時限清單(2310項)
9.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諾事項清單(1430項)
10.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取消各類證照清單(106項)
11.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網上辦”事項清單(2143項)
12.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馬上辦”事項清單(1089項)
13.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就近辦”事項清單(1332項)
14.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一次辦”事項清單(2104項)
15.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無人審批”事項清單(156項)
16.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取消各類證明清單(1308項)
17.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一證通辦”事項清單(327項)
18.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建設項目審批事權限同級同權改革清單(25項)
19.天津市“一制三化”改革互聯互通業務系統清單(95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