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取消外地進津勘察設計企業信息登記的通知
津建設〔2018〕465號
各有關單位:
按照《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津黨辦發〔2018〕28號)、《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五個配套辦法的通知》(津政辦發〔2018〕25號)和《天津市審批辦關于印發天津市承諾制標準化智能化便利化審批制度改革有關事項清單的通知》(津審〔2018〕19號)文件要求,為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勘察設計市場體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外地進津勘察設計企業信息登記制度。進入我市行政區域承攬業務的外地勘察設計企業,無需辦理進津登記手續,即可參與勘察設計投標、承攬資質范圍內的勘察設計業務。
二、取消“天津市建筑市場監管與信用信息平臺”的“外地勘察設計企業進津登記”版塊業務。
三、凡在我市承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含勘察)的外地勘察設計企業,應當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項目五方責任主體的要求,配合建設單位在“天津市數字化審圖系統”錄入企業信息、勘察設計資質信息和執業人員信息。
四、外地勘察設計企業進津承攬業務,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勘察設計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并自覺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五、外地地基基礎工程檢測機構進入我市承攬業務,參照本規定執行。
六、本通知自2018年9月19日起施行,原《市建委關于推動我市勘察設計市場統一開放相關工作的通知》(津建設函〔2015〕279號)同時廢止,我委其他關于外地勘察設計企業進津管理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