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關于國稅地稅機構改革涉及市政府規章、市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執行問題的通知
大政發〔2018〕33號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各先導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國發〔2018〕17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國稅地稅機構改革涉及省政府規章、省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執行問題的通知》(遼政〔2018〕108號)精神,市政府規章、市政府及其部門規范性文件規定的由原國家稅務機關、原地方稅務機關承擔的職責和工作,在上述規章、規范性文件調整前,由合并后的稅務機關承擔。
大連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