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
粵稅發〔2018〕71號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各地級市、珠海市橫琴新區稅務局:
現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府〔2018〕50號)轉發給你們,省稅務局補充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落實。
一、簡化企業開辦涉稅流程。為新辦納稅人提供“套餐”式服務,將新辦納稅人申領增值稅發票時間壓縮至2個工作日;2018年10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新辦企業首次申領發票的時間再壓縮至1個工作日。
二、加強納稅信用管理。進一步擴大納稅信用評價范圍,加強納稅信用與稅收風險的聯動管理。進一步推動將納稅信用體系融入社會信用體系,強化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三、簡化注銷(清稅)流程。分類處理納稅人注銷(清稅)申請,擴大簡易注銷范圍,縮短注銷(清稅)辦理時限。將清稅證明納入電子證照范圍。
四、強化信息共享。加強與市場監管等部門的信息交換共享,為簡化辦稅流程、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提供支撐。
五、加大政策措施宣傳力度。廣泛宣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營造推進改革的良好氛圍。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