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組織開展鄭州市支持企業上云獎補資金預申報工作的通知
鄭工信信辦〔2018〕15號
各縣(市、區)工信部門,航空港實驗區、鄭東新區經發局,高新區創新發展局,經開區工信局,各有關企業:
為落實《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鄭州市建設中國制造強市若干政策的補充意見》(鄭政〔2018〕18號),實施“百千企業”上云計劃,推動企業利用云計算加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推進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現開展支持企業上云獎補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申報企業須在鄭州市行政區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正常經營兩年以上;上云項目應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合同并實施完成,且未獲得財政資金支持。
(二)企業上云應以提升企業發展能力、解決實際業務問題為出發點,通過將企業業務與信息化應用相結合,實現信息系統升級,促進企業業務創新、流程重構、管理變革,加速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切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綜合競爭力。鼓勵行業龍頭企業通過建立公私混合云架構,搭建面向全行業的工業互聯網平臺,中小企業可依托公有云平臺,按需租用存儲、計算、網絡等基礎設施資源,應用設計、生產、營銷、辦公、財務等云服務。
(三)上云項目應為研發、生產、經營、管理等流程中開展的基礎設施類、管理類或業務類上云應用,應用的云計算產品、服務或解決方案在帶動企業轉型升級等方面具有明顯促進作用。
(四)申報“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云產生的服務費,按照不超過合同金額的7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0萬元”(A類)的,應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申報“中小企業上云產生的服務費,按照不超過合同金額的7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B類)的,應參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即:從業人員30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20人及以上,且營業收入300萬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
(五)提供服務的云服務商參考《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鄭州市第一批“企業上云”云平臺服務商推薦名單及培育名單的通知》(鄭工信信辦〔2018〕14號)中的云平臺服務商推薦名單(附件1)。
二、材料要求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應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 支持企業上云資金申請表。
2. 企業資格文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規模以上企業提供自證材料;中小企業提供企業員工名冊(含姓名、職務、身份證號等信息)及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3. 企業上云方案
(1)上云項目整體方案。
(2)上云效果總結報告(通過上云前后的對比,詳細全面地說明上云為本企業帶來的改善和提升)。
(3)企業應用的云計算產品和服務清單。
(4)與云服務商簽訂的上云業務合同及發票復印件。
4. 支付資金證明
(1)云服務商開具的發票。
(2)企業向云服務商付款的憑證。
5. 上云企業和云服務商共同出具對本次申報的真實性承諾書。
以上材料,提交電子版(PDF版,部分頁面需蓋章),預申報暫不收取紙質文件。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企業認真填寫申報材料,在各縣(市、區)指定日期內將有關材料報送至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
(二)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對本地申報企業進行材料初審,于9月30日前將初審意見(蓋章掃描件)及企業電子版(PDF)版本報送市工信委信息辦指定郵箱,本次暫不收取紙質文件。
(三)市工信委、市財政局根據企業預申報及各縣(市、區)工信主管部門初審情況,制定評審標準及流程,通知正式報送,組織開展評審,確定上云企業獎補名單及金額。
聯系人:張永朋 聯系電話:0371-67886927
郵箱:zzsgxwxxb@126.com
附件:【點擊下載】
1.支持企業上云資金申請表
2.初審結果匯總表
鄭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