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種子種源免稅進口計劃的通知
財關稅〔2017〕19號
“十三五”期間繼續對進口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農業部2017年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免稅進口計劃,以及國家林業局2017年種子(苗)和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進口計劃已經核定(見附件1、2、3)。請按照《財政部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三五”期間進口種子種源稅收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16〕64號)有關規定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農業部2017年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免稅進口計劃
2. 國家林業局2017年種子(苗)免稅進口計劃
3. 國家林業局2017年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進口計劃
海關總署
2017年7月21日
農業部2017年種子(苗)種畜(禽)魚種(苗)免稅進口計劃.xls
國家林業局2017年種子(苗)免稅進口計劃.xls
國家林業局2017年種用野生動植物種源免稅進口計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