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續小微企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76號
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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